杨幂起诉商贸公司侵权
播报文章
语音播报文章,释放双眼

来自江苏

企查查APP显示,3月20日,法院公告杨幂起诉同庆祥(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现名 北京同庆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络法庭审理此案。据悉,在该公司网店中,曾使用杨幂肖像,并配文“杨幂 电影《绣春刀》主演,携手助力同庆祥”。

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及视频)为创作者平台"快传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至:

评论1

快彪哥
2025-03-20 10:56
这事儿整得挺闹心,明星肖像哪能随便用?杨幂这官司打得对,咱得支持她维权,不能让那些商家钻空子,你说是不?
退出全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