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电影院看电影能不能自带食品?
今年的相关报道
记者先是去搜索了下:
1月,龙先生在前往泸州市江阳区某知名影院观影入场时,被工作人员拦下告知其影院“禁止观众携带食品进场”;3月,在惠州某商超的电影院里,有观众因自带食物遭到电影院检票口工作人员阻拦,影院方称禁止自带食品进场,影院门口也粘贴了“谢绝自带食物”告示。当时也是引发了各家讨论其是否合理。实际上,这都只是明面上的报道,行业内都知道,外带食物这个事情几乎每天在影院都会发生。
影院经理的态度
为了更加清楚的了解状况,记者采访了几家影院的经理,听取他们的看法。
提问:你们影院对于外带食品是怎么规定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A:目前我们影院的规定是不能有外带食品的,但是出于观影体验的角度考虑,一般饮料类的不会阻止,但是气味比较重或者瓜子类会影响其他人观影的食品会命令禁止的,如果有观众带了气味较大的食物,我们会和观众沟通,之后为其提供保存,等到观众观影结束之后来取。
B:我们影院并没有禁止外带食品,水、饮料都是可以带的,一些味道比较清淡的食物也是可以的,但气味很重的会进行劝阻。毕竟携带味道重的食物进入,会影响到其他观众观影。当然,如果观众不听劝阻,我们也会请物业保安过来协助沟通。
C:无论是饮料还是零食,我们影院都是不允许的,我们也有自己的规定,禁止外带食物,在每个影厅前我们都会有员工负责检查,尽可能的去禁止外带食物。
记者的实地走访
记者也去走访了一些影院,发现有的影院会在墙上贴上提示,写着“本影城谢绝外带食品饮料”,但同样,影院内会有个小超市,出售如巧克力派、瓜子等零食,冰红茶等饮料,价格几乎和平时买的时候翻了一倍。影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仅饮品可以带入影厅,食品的话,只能带影院自己卖的。
有的影院工作人员表示,外面买的饮料可以带入影厅,但快餐和饭要寄存。当然还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影院,放映厅门前的提示牌上写着“谢绝外带食品”。但是观众自带了食品进去,比如热狗、炸鸡和薯条等,工作人员也不会阻止。还有影院看到观众携带油炸食品检票时,工作人员会提醒下一次不要带该类食品观影,但不会让观众将食物寄存。
影院的做法和理由
综上所述,记者认为影院的做法无非三种:
1、外面贴了同时禁止外带食物,说了不行就是不行,饮料零食都不行,影院有自己的秩序和规定;2、外面也贴了禁止外带食物,但是观众来了的话,饮料可以,清淡味道的食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味道太大的不行,热食不能携带,携带的顾客要寄放在影院外;3、没写禁止外带食物,也不禁止外带食物,对于薯条、炸鸡等食物允许,但是如果像是榴莲等气味特别大的会进行劝阻。
而影院这么做的理由:气味大的食品会影响到其他观众的观影,所以禁止外带食物。
But,得到的效果却一直不明显。比如开始说的报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之规定,影院应即刻拆下告示,加强学习《消法》相关规定,并对所销售食品的价格要根据市场进行合理调节,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切实履行好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
而在惠州某商超电影院的事件中,记者在咨询了律师之后发现,其表示,影院禁止携带外带食品的规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没错,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两则报道违反的都是第二十六条,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其实这和公交车“无饮食”、酒店不允许自带酒水等规定相比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但后两者所取得的成效更为显著。以杭州为例,早在2010年便推出了公交车“无饮食车厢”的试行,到2014年杭州已有150条公交线路实行了“无饮食车厢”。据了解,“无饮食”公交车厢贴上了宣传语,车头也有“无饮食车厢”的牌子,具体实施非强制性,是以司机劝导为主,用报站器提醒乘客。从近几年来的反应来看,无饮食车厢已逐渐被大家接受,在公交车里吃东西的现象也几乎绝迹。而部分酒店在之前明确规定禁止自带酒水,随后又推出凡自带酒水者酒店会收取一部分“开瓶费”,这些做法,都在实行的过程中渐渐得到了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可。
所以实际上影院是有权利去限制刺激性味道,而不影响到其他观众的观影。
注意事项
如果影院一边用着“刺激性气味”的理由来限制其他观众观影,一边影院自己又卖着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可能会适得其反。
尤其是开展点餐业务的影院,这方面要注意,食品的味道不能过于浓烈,比如说酸辣粉、螺蛳粉等。
总结
只有随着观众观影行为的逐渐成熟,影院才不再需要“禁止自带食品”这样的规定,这才是我们真正所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