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最后一个月,称霸沈阳五年多的“黑老大”刘涌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到了执行死刑的这一天,刘涌带着手镣和脚镣被法警带到殡仪馆,抬进死刑执行车。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黑老大在行刑的过程中表情镇静,他已经接受了自己的结局。
那么,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黑帮头目改判死缓,老百姓质疑有保护伞
2003年夏天一个消息令沈阳当地老百姓议论纷纷,一个叫做刘涌的黑老大在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二审改判了死缓,老百姓将辽宁高院二审判决称为“刀下留人”的判决。
刘涌在当地臭名昭著恶贯满盈,老百姓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然而现在刘涌却被判处死缓,甚至有老百姓“经验”丰富的说道:
这种情况关个20年就出来了,保不齐他给监狱的人送点钱,关个十几年出来还能祸害我们。
绝大多数民众对于刘涌的改判不理解,质疑其背后有保护伞,有的人说“刘涌有好几个亿,随便交点钱,就能把自己的命买下来”。
还有人说:刘涌这么多年在沈阳一手遮天,还没几个保护伞,人家上面有人,小老百姓羡慕不来。
值得注意的是,沈阳媒体对于刘涌改判这件事情也并没有进行过多详细的报道,媒体的三缄其口更是让这件事情似乎蒙上了一层“不可说”的神秘阴影。
那个时候沈阳的民众“谈刘色变”,还有一些被刘家迫害过报复过的民众担心刘涌躲过死刑之后更加嚣张,从监狱出来会报复自己。
后来这件事情被北京,上海的一些非常有影响力的媒体关注之后,沈阳高院的工作人员也接受了采访。
有一位叫做刘黎明的工作人员说:刘涌的这个案件,法院领导非常重视,不存在任何徇私枉法的地方。这起案件被改判的原因是因为原来的证据有一些漏洞,法律上也有一些不细致的地方。
此时刘涌家属高价聘请14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甚至他们站出来表示,刘涌之所以最后被改判,是因为他在办案过程中有刑讯逼供的行为,一审死刑也判得太重了。
然而,沈阳市公安局却出面表示,对于改判死缓“非常遗憾”。从沈阳当地群众的反应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人都是希望刘涌这个黑老大判死刑,就连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都觉得改判死缓非常遗憾。
那么,刘涌为什么让沈阳的百姓如此痛恨他呢?他结局又如何呢?
五年构建商业版图,以商养黑肆无忌惮
刘涌的崛起仿佛是一夜之间!相比那些花费多年在街头摸爬滚打,又用十多年的时间才建立起自己黑金帝国的黑老大,刘涌仅花了5年的时间就成为了沈阳当地的黑老大和商业霸主。
1992年刘涌与其他人打架,将一位劝架的派出所副所长打成重伤,2年以后他被沈阳警方抓捕归案。
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对于枪支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刘涌不仅将派出所副所长打伤,凶器还是一把猎枪,怎么看刘涌这个故意伤害罪都得坐实。
然而,刘涌被抓捕归案之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地的公安局局长、检察长和法院院长研究决定撤案。
刘涌打伤的可是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公检法系统却决定撤案这件事情怎么看都透着一丝诡异。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刘涌打伤了公安人员还能全身而退的消息传遍了沈阳的大街小巷,这件事发生以后只要在道上混的,谁见了刘涌都得尊称一声“大哥”,名不见经传的刘涌彻底在江湖上站稳了脚跟。
1995年,刘涌为了取得饭店一楼购物中心的经营权,召集了自己手下的“小弟”对于饭店业主及其家人进行明目张胆的殴打恐吓。
就在同一年,刘涌通过贿赂沈阳和平区劳动局的局长和一位副局长,获得了该劳动局下属的位于沈阳太原街的中华商场。
这两处经营场所也成为了刘涌发家的起点,为了继续扩张自己的势力、构建商业版图,他吸纳了宋建飞、刘凯峰、张新民等当时沈阳当地非常有名的小混混,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有前科。
他们出狱之后游手好闲,再加上他们之前有过作奸犯科的历史,所以对于法律更加的蔑视,也让刘涌的黑社会行团形成了雏形,从1995年底开始一直到1998年这三年的时间是刘涌团伙快速发展的时期。
刘涌收编的“小弟”越来越多,为了让这些“小弟”在江湖上能横行无阻,还给这些打手们配了砍刀、匕首等各种行凶的工具。
除此之外,刘涌还拉拢腐蚀了一批公检法的工作人员,2000年前后他及其幕后家族最为风光的时期。
1995年,刘涌获得中华商场经营权之后成立了嘉阳集团到了,经过了5年发展,嘉阳集团就坐拥7亿的市值,也成为了沈阳的明星企业,刘涌更是成为“扶贫先进个人”、“沈阳优秀民营企业家”。
当时刘涌的打手放话,在沈阳没有我大哥干不成的事情,甚至还出现过殴打当红巨星、枪指警察的事情。
短短5年他就构建了一个以商养黑的黑社会集团,期间也并非没有人检举过勇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所有的检举材料都如同泥牛入海一样毫无音讯,甚至还有一些人还遭到了打击报复。
黑社会老大终于落网,官场塌方式腐败
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混迹于黑白两道的刘涌以为自己上面有人可以高枕无忧,随着我国在2000年之后开始了新一轮的严打行动,刘涌及其保护伞一个都没有跑掉。
当时,刘涌之所以能在沈阳一手遮天,有三个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保护伞。
时任市人民检察院院长刘石被刘涌称为“干爹”,刘涌起家是在和平区,该区的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是刘涌的“干妈”,当时担任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的焦玫瑰则和刘涌是情人关系。
刘涌父亲在退休之前也在法院系统工作,刘父不仅没有阻拦儿子的犯罪行为,反而利用自己的关系让儿子积累了公检法的人脉。刘涌还找人牵线搭桥,与当时沈阳市的一位副市长搭上关系。
有了盘根错节的保护伞,也难怪刘涌短短几年时间就成为了沈阳黑白两道通吃的黑社会老大,眼看着自己成为了亿万富翁,刘涌的野心越来越大。
他想当一个“红顶商人”,通过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获得更多的商业利益从而让自己的黑社会集团发展更大。
可就在刘涌还做着当市人大代表的美梦的时候,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科的人员,已经开始对于这个沈阳“黑道霸主”进行调查。
2000年7月,刘涌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刘家人以为通过人脉花点钱就可以把刘涌“捞”出来。刘涌的妻子甚至还放话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8月10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刘涌批准逮捕,一审对刘涌判处死刑,刘涌不服提起上诉。2003年8月15日,辽宁高院二审改判死缓,这一改判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
刘涌被改判在全国都引发了轰动,2003年10月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12月22日最高法提审再次改判刘涌死刑立即执行,刘涌被执行死刑的时候押解到了殡仪馆。
当刘涌被抬上行刑车的时候表情依然十分的镇静,他似乎料到了自己会有这一天,这个称霸沈阳五年的黑老大终于获得惩罚,而刘涌的保护伞也全部被打掉。
【法律分析】黑社会老大两次被改判,最终结局大快人心
刘涌这起案件之所引起关注,除了其本身的一些行为引发了老百姓的反感之外就是二审改判,辽宁高院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也公开表示,改判的重要的原因是一审的法律证据不够细致。
事实上,辽宁省铁岭市中院一审判决的时候,仅仅查实由刘涌共同参与作案的恶性案件就达到了31起,直接或者指使、授意他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13起,导致1人死亡5人重伤4人严重残疾的恶劣后果。
经过当地公检法部门的查实,刘涌犯有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
铁岭中院之所以一审判决刘涌死刑,是因为刘涌主要犯的就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这三项罪名。
刘涌的直接或者是间接制造了13起恶性案件,一审数罪并罚,依法对其判处死刑。辽宁高院改判之后让刘涌似乎看到了自己可以保命的希望,他的辩护律师称自己的当事人“在审讯的时候被刑讯逼供”。
根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也降低了司法机关的威信。
然而,司法实践中有一个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刘涌的律师口口声声说自己的当事人遭到了刑讯逼供,又拿不出证据。刑讯逼供是触犯刑法的,可没有证据妄加揣测对于这起案件的判罚结果并不会有影响。
最高院后来对刘涌的判决书中也写明辽宁高院改判的原因:鉴于刘涌所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也就是说判处死缓。
最高法院在经过再审之后认为,被告人刘涌犯有组织领导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使他人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指使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最高法还查实嘉阳集团存在重大偷税漏税的行为,刘涌作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负有主要责任。
最高法明确指出“二审改判鉴于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对刘涌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
为了让这桩案件办成铁案,最高法列举了大量非常证据,刘涌被指控的每一个罪行都有完整的人证物证,想抵赖也抵赖不了,更不存在任何翻案改判的可能性。最终最高法判处刘涌死刑、立即执行。
总的来说,最高法院对刘涌的判罚有着铁一般的证据,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